歐洲貨幣聯盟紫砂巖
1991年12月,歐共體各成員國領導人在荷蘭小鎮馬斯特里赫特開會,起草了《馬斯特里赫特條約》,增強了歐洲議會的權力,為比較落后的成員國提供更多的地區發展資金,并計劃實行統一的外交政策。不過,該條約的核心內容是為建立貨幣聯盟制訂時間表,時間定在1997年1月之前,或者在有變故的情況下延遲至1999年1月。
《馬斯特里赫特條約》規定了五項促進貨幣一體化的標準,但事實證明,貨幣統一沒有預想的那么簡單。德國推高了利率,這樣一來,其他國家就無法維持與德國的固定匯率,因為那需要提高利率,從而有導致衰退之虞,歐洲匯率機制就此瓦解,直到1995年才恢復,而且各國修改了匯率的浮動區間,將其擴大為15%.
但歐洲各大國的政治領導層都很想建立貨幣聯盟。所以,他們不論本國處境如何,都大幅削減預算開支,緊縮銀根。歐盟委員會甚至在1998年通過了《穩定與增長公約》,為成員國設定削減財政赤字的目標,以在5年之內消滅赤字。但是,歐盟仍有8個國家面臨著政府債務問題,有鑒于此,歐盟委員會降低了《穩定與增長公約》設定的標準,規定只要維持國債下降就足夠了。
1998年5月2日,11個歐盟國家作出了歷史性的決定,將它們的貨幣綁在一起。當時希臘還沒有達到標準,所以兩年后才加入進來。丹麥、瑞典和英國由于政治上的原因,決定不加入歐元區。歐洲貨幣聯盟紫砂石于1999年1月2日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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